不似少年时

「朋友的终点,恋人的起点。 」

我的国王太爱我了怎么办?(2)

😂 好像变成了周更

 唠唠叨叨写了一大堆废话的感觉 哈哈终于写到主线人物了

总而言之 不喜勿喷 感恩🙏❤️




考尔特伯爵并不像威斯特勋爵设想的那样,还要纠缠好一阵子才肯撤走驻守在莫西尔的士兵。相反,他只是听说王宫派遣了使臣要来接管莫西尔,甚至没有亲眼看一看王后的手令,就连夜撤军,连一块马掌钉都没有留下。威斯特勋爵领着家眷仆从满心欢喜地赶到莫西尔,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圣人一样慷慨慈善的考尔特伯爵不仅撤走了军队,也带走了几座村庄里所有精壮的男人和牲畜,一把火烧毁了所有的房屋和农作物。考尔特伯爵的信里说,“敬爱的勋爵大人,请你接受我谦卑的见面礼。一个所有女人都是妓女,所有孩童都是小偷,所有老人都是乞丐,所有田地都是焦土的美好国度。”

威斯特勋爵大病一场,请来的医生都说是天花,要趁早把人远远迁出去隔离起来,等到咽了气即刻就引火烧成灰,挖坑深埋起来。如果扩散传播出去,不单是威斯特家里人,连带着整个莫西尔都要遭殃。

果然,不到半月,勋爵的几个孩子先后都发起高烧,皮肤布满红色斑疹。城堡里乱作一团,勋爵的妻子丹尼斯夫人哭晕了又醒过来,醒来又在丈夫和孩子床边挨个的痛哭。城堡里的仆人们人人自危,几个稍有些年纪的女仆趁着主人自顾不暇,偷走了壁炉上的几支银烛台、厨房里的陶瓷餐具,甚至藏在书房里镶嵌红宝石的“伦瑟”龙之剑,那是传说中的骑士圣伦瑟斩杀恶龙时使用的宝剑。是威斯特家族百年荣光的象征。

也并没有几天的功夫,或许只是又过了两三日,丹尼斯夫人就惊恐的发现自己素来洁白无瑕的胳膊上冒出了几颗米粒大小的红点。她不敢多想这究竟是恶魔的前奏曲还是臭虫无意的馈赠。勋爵的孩子里,只有最小的男孩James还没有受到魔鬼的诅咒,丹尼斯夫人原本筹划亲自带着James去王城投靠王后,毕竟她的丈夫似乎颇得王后青眼,王后又是一个十分仁慈愿意和家道中落的小贵族亲近的善良女人,如果向她求救,王后至少会把同意把小James留在王宫抚养。丹尼斯夫人不几日病情就沉重了起来,那时候勋爵的长子十二岁的Rorbet已经夭亡。恶魔没有留给丹尼斯夫人太多的时间精打细算,天花是种传染性极强的烈性传染病,她很清楚如果把小James送去王城,便等同于把撒旦的诅咒引进国王的城堡。她深知勋爵的脾性,勋爵和他的祖辈一样,是最为坚定的保王派,即使赔上整个家族的性命,也不会做出半点危害王室的事情。但她只是一个女人,无论王室的绵延不绝还是王国的千秋万代,统统都不是自己该顾虑的事情,丹尼斯眼里只看得见自己那个仍然在庭院里骑木马的懵懂无知的孩子。她想起往南边,行过三座城堡,表兄阿尔伯特男爵的部队正驻扎在阿拉斯。男爵初春的时候曾经来信,说夏天过了就要返回王城替领主向国王缴纳税款和贡品,邀请勋爵和孩子们一起去郊外打猎,正好试试他那枝从盗匪手上缴获的火枪。现在刚刚入夏,男爵应当仍然还在阿拉斯。丹尼斯夫人亲手写了短信,戳上火漆,缝在James衬衣的立衬,嘱托亲信侍女简·柯洛,带着小James化装成农妇,连夜就往阿拉斯去,无论听见任何莫西尔的消息,都不许回头。

James说,他离开莫西尔的那天,是个夜色很沉的雨天,夜风打着卷儿裹挟而来的不是甜美的花香,而是腐烂尸体浓烈的恶臭。城堡的尖顶上盘旋着十七八只乌鸦,哑着嗓子嘶叫。他没有见到父亲,也没有见到哥哥和姐姐。他已经有很久没有见过他们了。母亲一如往常穿着那件绣满繁复花纹的长裙,裙角的每一道绣线都曾留下他的指纹。James最爱和姐姐Anna一人一边枕在母亲的膝头,听她用温柔的可以滴出水来的声音唱起家乡的民谣。母亲用白色纱巾蒙着脸,只露出一双哀伤的眼睛。她伸出的手悬在半空,很想抚摸孩子纯真无邪的笑脸,指尖将要触及又如碰触炭火般猛地缩了回去。

“我又看见一个新天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地已经过去,海也不再有。”

那一夜的马车赶的格外的快,就像刻意不给勋爵夫人和她懵然的幼子更多的时间不舍。稚童总是无知而快乐的,他正沉浸在因母亲破天荒的准许他带着最心爱的小木剑的狂喜里,等得到他终于回过神来,母亲同莫西尔城堡一道,如虚空中微不足道的一点尘灰堙灭在黑夜的尽头,只是隐约听见远处教堂传来几声混沌的钟响。

James直至今日再没有见过自己的亲生父母和手足,五年前,因为舅父阿尔伯特男爵的独子尼古拉不幸坠马,丧失了生育能力,国王便做主把James过继给了男爵,作为男爵的次子,被人称作詹姆斯·阿尔柯兰爵士。

詹姆斯打小就同我要好,我们一起结伴上树掏麻雀蛋,在御花园的大草坪上挖坑烤着吃,叫国王的首席男仆劳伦斯·佛里南涨红了脸拿着马鞭在屁股后面追。结局总是詹姆斯被捆在仆人院子里的粗木桩子上,被老布莱结结实实抽上一顿马鞭。老布莱是掌管草坪和灌木的园丁,整个大王城里的草地和矮灌木都归他负责。他人长得粗犷,灰白色的络腮胡子,胳膊有议政厅前的大理石矮柱那么粗,身上总是带着一股火药渣滓的味道,他说这是战士的香水。据说他跟着先王参加过两次平乱,一次是边疆的贵族造反,一次是城郊的农民暴动。如果不是保护我的父亲受了伤,现今也该在龙骑兵里做个头目。先王曾要授予他爵士的头衔,被他谢绝了,说自己只是个粗人莽夫,除了打仗就只会使蛮力,不如恩准他在王宫里领个不要动脑子的差事糊口,这才得了个看护草坪的工作,又讨了个精明能干的卖鱼女人做老婆,那女人手大脚大极善生养,过门三年就连着给老布莱生了两对双胞胎男孩。藉此出了名,王城里那些没有儿子的贵妇们成天扎堆的往她的屋子里钻,讨要一举得男的秘方。据说连最骄矜的Kushner公爵夫人也曾经几次偷偷差遣亲信侍女密会布莱夫人,花足了大价钱,这才能在四十岁的年纪上生下双生子Jared·Kushner和Joshua·Kushner。兄弟俩比Taylor大两岁,因为出身首屈一指的大贵族家庭,父亲Charles·Kushner是国王的首席财政大臣,所以约莫六七岁上下就被养在宫里,做王太子的左右侍从。但凡大贵族家里出了勤奋聪慧的年轻子弟,父亲母亲总是步调极为一致的把他们送到Taylor的身边,而我身边永恒不变的只有成日里插科打诨没正形的詹姆斯。可笑的是,就连詹姆斯,也是Taylor挑拣剩下的,因为实在太过散漫不着调,王后断定成不了大器,于是一句,“殿下年纪还小,送去个活泼开朗的作伴也好。”,就把詹姆斯连人带行李塞到了我这里。


“殿下知道了吗?王后的母国来了几个拜见国王的年轻骑士。听说打头的就是‘圣母的玫瑰’!”

我正趴在床上,托着下巴闲闲地翻着盔甲商人送来的画册。眼瞧着新一轮的骑枪比武掰着指头数数就要到了,我要趁早预定一副漂亮的盔甲和骑枪,到时候各个家族的年轻小姐都会去围观,如果能争得最漂亮惹眼的那一位在我的骑枪上系上她的纱巾,那滋味可比得了十箱金比索还要痛快。詹姆斯忽然一阵风一样冲进来,跳起来准确无误地重重压在我背上。

“滚下去!”,我弓起膝盖对着他的下身狠狠来了一下。伴随着一声极为惨烈的嚎叫,庞然大物轰然倒地,发出“咚”地巨响。詹姆斯虽然身量不如我高,腰围却足足有我的两倍宽,用老布莱的话说,“壮的像头公野牛。”,更可怕的是他似乎天生神力,我亲眼见过他徒手对半撕开了厨房里刚刚宰杀的水牛,就像撕开水果皮那样简单。偏偏是他这样的人,身边总围绕着花红柳绿春色满园,厨房里洗碗的“红发”瑞娜,花园里浇水的“小个子”露西,甚至王后身边负责梳头的那个爱好卖弄风骚的丽莎·沃斯小姐,那些男人们钟情的“坏女孩们”,没一个见了詹姆斯不对他抛媚眼。相反,投射在我身上的灼热目光永远属于那一伙身材干瘪胆小如鼠的”好女孩”,只是一个男人的微笑就能让她们羞臊的昏死过去。这不是个玩笑,老契利安侯爵家的艾莲娜·契利安小姐,我们只是隔着矮篱笆远远望了一眼,她就立即瘫软下去,御医赶到的时候已经断了气。我也从此在贵族里得了一个“雅号”—“戈耳工的美杜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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